关于成立自治州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组委会及
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县(市)残疾人工作委员会、残联,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:
在自治州党委、政府的关怀下,在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关心支持下,自治州残疾人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,残疾人的群众文化活动日趋活跃。残疾人文化事业作为自治州文化事业的一部分,在促进自治州文化艺术大发展、大繁荣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。
为了进一步使残疾人文化艺术融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、大繁荣进程中,通过更多残疾人讴歌党的富民政策,感恩伟大祖国,展示残疾人特殊艺术才华,发现和培养优秀残疾人艺术人才,创作优秀作品参加2012年“新疆第四届残疾人文艺汇演”。根据自治州党委《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意见》博州党发【2010】3号精神,经自治州党委、政府领导同意,决定于2012年7月20日下午5时,在博尔塔影剧院举办由州党委宣传部、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、州教育局、州文联、州残联联合主办的主题为“阳光家园、和谐残联”自治州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。为了保障本次汇演顺利进行,7月9日州党委帕尔哈提?.艾孜木副书记召集组委会领导成员召开专门会议,就汇演有关问题作了具体安排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自治州“阳光家园、和谐残联”自治州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”组委会
组委会主任:帕尔哈提?.艾孜木 州党委副书记
巴图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
组委会成员:田涛 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
解刚 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党组书记
阿西克特 州教育局局长
胡瑛 州文联主席
高远涛 州团委书记
王玉亮 州残联理事长
组委会职责:
(一)组织领导本届文艺汇演;
(二)协调解决残疾人文艺汇演中遇到的问题。
二、 汇演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2年7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5:00时整;
地点:博尔塔拉影剧院。
三、具体安排
1、州宣传部负责电视台、报社记者现场全程节目录像,报社记者采访报道;
2、公安、消防负责安全保卫工作;
3、团委负责组织青年助残志愿者15人,为汇演服务。
四、组织观众
博乐市组织300人(包括演员在内);
精河县组织50人(包括演员在内);
温泉县组织50人(包括演员在内);
州直各单位:州党委机关50人,州政府机关50人,州政法系统50人,军分区50人,州卫生系统50人,州教育系统50人,州少年宫合唱团50人,州直各成员单位200人(每个成员单位10人),入场券发到单位。各县市、各单位按入场券数量安排观众,提前20分钟签到入场。
三、彩排时间
为了保障本届文艺汇演正常开展,16—17日剧务、音响、视频、灯光、舞美妆台,18—19日彩排。州青少年宫、博乐市代表队:18日上午10:30;精河、温泉县代表队19日上午10:30;请各县市代表队按时、有序组织残疾人演员到博尔塔拉影剧院进行彩排。
四、宣传版面制作
为了营造浓厚的汇演氛围,按照组委会安排,汇演期间,要制作展版摆放在影剧院门前,集中展示近年来我州残疾人事业取得的成绩和社会各界、各成员单位开展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。
(一)内容与形式
1、内容:主要展现“十一五”期间残疾人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,描绘“十二五”残疾人事业宏伟蓝图。
2、形式:以图片、数据、文字为主。
(二)版面制作数量和规格
各县市残联分别做2块版面,州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做1块。版面规格为1.2x2.4 (cm)的横式板面(需支架),各单位制作的版面须明确显示宣传主题、标示制作的机构,并充分体现本单位扶残、助残的特色。
(四)评比及送达时间
州残工委办公室将设立专门人员,对各单位设计制作的宣传版面进行评比并奖励。
3、制作好的版面请于7月19日下午送到博尔塔拉影剧院门口。联系人:蔡金媛,联系电话:2318593。
附件:“阳光家园 和谐残联”-自治州第二届残疾人文艺汇演节目单
二○一二年七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