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州党委、组织部、党工委的相关文件要求,结合残联党支部及党员实际,现提出以下活动计划。
一、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
(一)总体要求: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、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,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,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(扩大)会议和自治州党委十届十二次全委(扩大)会议精神,突出解放思想、转变观念,突出改革创新、务求实效,突出联系实际、分类指导,突出履职尽责、立足本职,突出典型引领、榜样示范,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深入实施稳疆兴疆、富民固边战略,推进自治州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实践中充分发挥作用、创造新的业绩,为确保实现中央提出的“一年一变样、五年见成效、十年大变样”的目标奠定基础、增添生机、提供动力。
(二)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是:推进跨越发展,增进民族团结,促进和谐稳定,强化服务群众,强化基层组织。
二、创先争优活动的主要内容
(一)党支部达到 “五个好”标准。一是领导班子好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政治坚强敏锐,工作团结协作,作风务实勤廉,发展思路清,维稳措施实,凝聚力、战斗力、创造力强。二是党员队伍好。党员素质优良,党员意识、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强,争做跨越发展先锋、民族团结榜样,保持蓬勃朝气、昂扬锐气、浩然正气,各个方面模范作用突出。三是工作机制好。决策程序规范、规章制度健全,管理措施到位、运行顺畅有序,组织有生机活力,工作落实有创造力。四是工作业绩好。坚持改革创新,发展成绩显著,维稳有力有效,各项工作走在前头,自觉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困难面前勇于进取,责任面前勇于担当。五是群众反映好。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,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,党群干群关系密切。
(二)党员能够发挥好“五带头”作用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素质。自觉把学习作为工作常态、历史责任和精神追求,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,刻苦钻研业务技能,学以立德、学以增智、学以创业,政治坚强、信念坚定、业务过硬。二是带头维护团结稳定。旗帜鲜明地反对不利于团结稳定的言行,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第一线,始终做到言行一致,与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扩大,工作生活和睦相处、危难时刻和衷共济、服务大局和谐发展。三是带头争创一流佳绩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淡泊名利、克己奉公,吃苦在前、享受在后,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。四是带头服务基层群众。工作重心下移、坚守一线实干,深入了解民情、关心群众疾苦,关注群众诉求、充分反映民意,疏解群众心结、维护群众权益,与群众同甘共苦。五是带头遵守党纪国法。自觉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,保持高尚精神追求,老老实实做人、干干净净做事,弘扬职业道德、社会公德、家庭美德,加强个人品德修养,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三、创先争优活动的主题和实践载体
以“三服务、三强化”为实践载体。党组织服务跨越发展、服务社会稳定、服务基层群众;党员强化讲党性、强化重品行、强化作表率,推进改进工作作风、提高机关效能、为民务实清廉。通过党建示范点、党员先锋岗、公开承诺、行风评议、城乡党组织联系共建和社区共驻共建等活动,引导党员为党分忧、为国尽责、为民奉献,使机关党建工作让党满意、让基层满意、让群众满意。
四、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安排和基本方法
(一)时间安排。从现在开始,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1周年开展活动,兴起创先争优热潮。从2012年7月开始,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,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,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。党的十八大召开后,根据新的形势任务,不断深化拓展。各级党委(党组)要按照抓好是本职、不抓是失职、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要求,认真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提出切实可行、务实有效的措施,抓紧作出部署。
(二)基本方法。一是公开承诺。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精神、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部署和先进典型事迹,查找差距。基层党组织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,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,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,作出承诺,接受群众监督。二是领导点评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,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,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。原则上领导干部每个月结合重点推进的工作进行一次点评。三是群众评议。每年组织党员、群众进行评议。根据评议情况研究加强和改进的措施,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、取得实效、群众满意。四是评选表彰。每年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考核。
(三)巩固成果。要把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,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任务。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,与创先争优活动各项工作紧密衔接,采取有力措施,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,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。